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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言认真瞧了几眼:“嗯,好看,你画啥都好看。”

    我懂了。

    这大概就是传说中的爱情令人盲目。

    我又往后翻了几页,看到了很多形状不规则的小纸条,有几页干脆就是学校发的草稿纸和作文纸。纸上都写着几行字,很短,最长的也没有超过五句。

    【第一天,想他。】

    【第二天,还是想他。】

    【第三天,更想他了。】

    【小区门口开了家炸鸡店,我记得他挺喜欢吃的,以后有机会带他过来尝尝。】

    【院子里的蔷薇开花了,不知道为什么,忽然就想送给他一朵。】

    【听说城南新开了游乐场,他喜欢热闹,要记得带他去玩。对了,他也喜欢好看的东西。虽然不知道具体是什么,但不管是啥,哪怕是星星,都要挣大钱买给他√】

    【心里有些期待再和他见面的时候,他会不会认出我呀?万一他生气了怎么办,好慌。】

    ......

    陈言戳戳我的腰:“这些是我攒了五年的话,收集起来,就想着有一天能送给你看。”

    老天垂怜,从来没有收到过情书的我竟在今天中了大奖,居然一次性收获了这么多。

    陈言可真是我的金坷垃,亩产一千八。

    忽然之间,我又觉得自己对他多了几分喜爱。

    陈言挑挑眉,语气略有得意:“这份礼物还可以吧,徐总?”

    我合上文件夹,笑:“可以,我收下了。”

    陈言小声说:“其实我还有一样东西给你看。”

    我瞧他说得神秘,那该死的好奇心又被勾搭上来,悄悄问:“是什么?”

    陈言从抽屉里取出来一对用红色硬卡纸做成的简陋小本子:“我自己偷着画的,毛毛儿,还请你签个字。”

    直呼朕的乳名也就算了还敢加儿化音?

    您不觉得您有点过分了吗?

    我翻了个白眼,从他手里接过小本子,打开来瞧,发现是他自己画的结婚证。合照的位置是俩手拉手的简笔小人,下方醒目位置还有他手抄的一段话:

    【从兹缔结良缘,订成佳偶,赤绳早系,白首永偕,花好月圆,欣燕尔之,将咏海枯石烂,指鸳侣而先盟,谨订此约。】

    word妈,他也太会了,会得我的小心肝一阵乱颤。我内心深处隐藏着的少女灵魂瞬间觉醒,嘤嘤嘤哭喊着要放弃一切和他私奔。

    他画的小红本子对我而言,已经不是糖衣炮弹可以形容的了。这分明就是糖衣火箭筒,直径两米五,瞬间将我轰成渣渣。

    白首永偕,多好的词,有谁不喜欢呢?

    我像个傻子一样拿起笔,像个傻子一样签了字,像个傻子一样把小本子还给他。

    不,在感情方面,我就是个傻子。

    他说:“时间匆忙,准备不足,等以后送你个真的。”

    我笑笑没说话。

    或许就像陈叔叔讲的那样,好的运气都在后头。我前半辈子倒霉,说不准都是在给未来攒福气。

    没准陈言就是老天爷送给我的甜头,叫我先尝尝。

    嘿,这么想的话,这狗日的生活一下子充满了希望,我又积极向上了。

    搞爱情真他妈好啊,还能励志。

    “毛毛?”陈言找了个菜绿色的兜子装起文件夹和一对小红本,递给我,“拿好,别丢了。”

    我仔细一瞅,那个菜绿色兜子上头印着行斗大的字:【农村合作信用社存款超亿元留念】

    陈言:“淘宝买的,三十一个。”

    不是,陈哥,撇开它本身的价格不谈,你不觉得这个菜绿兜子上印的字太过叛逆了吗?背它出门,我定会成为万众瞩目的焦点,街道上唯一的靓仔,小偷家族的主要照顾对象。

    没等我说话,陈言把菜绿兜子望我肩膀一挂,点点头:“挺好,衬你。”

    我:“???”

    我自诩社会精英,这绿油油的菜色、这浓郁乡土气息怎么就衬我了?

    我把包摘下来套他脖子上:“还是你比较合适。”

    他又把包摘下来套我脖子上:“我没有徐总好看。”

    我再次把包摘下来套他脖子上:“机会总要留给年轻人。”

    他继续把包摘下来套我脖子上:“徐总在我心里永远年轻。”

    我才要重复刚才的动作,不知何时陈辞出现在门口,她咬着个苹果,说:“两位哥哥,你们在表演献哈达吗?用不用我给你们拿条床单,这样更有感觉。”

    谢谢你啊,小美。

    作者有话要说:  陪妈妈到医院复查,短了

    第20章 我知道

    在小美的建议下,我们两个最后决定以猜拳的方式决定谁来背这个靓仔包,通过三局两胜、五局三胜、七局五胜的方式,最终由陈言背起了它。

    陈言松了口气:“还好我最后一把出的剪刀,不然你又输,我们没准要在家里猜一下午的拳。”

    我听他语气甚酸,对我那是十分的不服气,便和他讲道理:“有一位大文学家曾经讲过,‘只要达到预想中的结果,过程如何并不重要’。”

    陈言好奇地问:“这位文学家叫什么名字?”

    我毫不犹豫地告诉他:“沃兹基硕德。”

    陈言:“好耳熟的名字...奇了怪了,既然是大文学家,为什么我想不起他有什么著作呢?”

    著作嘛,我本人还没来得及写。陈言要是能看见,那才是大千世界,无中生有。

    我毫无痕迹地岔开话:“我们是要出门吗?”

    陈言:“对。”

    我:“去哪?”

    陈言:“屋外。”

    我觉得他像个睿智,继续问:“具体位置。”

    陈言:“游乐场。”

    我想起来他送给我的某一封情书提到过关于游乐场的内容,还有那后半句,他励志挣大钱说要送我好看的东西。

    这话是写在学校的草稿纸上面的,猜测他那时候也就十六七岁,读高中的年纪。

    唉,陈言读高中时就决定泡我,且目标明确,有始有终。而我读高中的时候还在溜猫逗狗,干过最牛逼的事就是偷班主任的请假条。我在最该谈风月的年纪里上房揭瓦,大好的时间真是荒废到狗肚子去了。

    感情这方面,我从开始就输在了起跑线上。

    至于陈言想挣大钱养我,其实大可不必。真正挣大钱的办法都写在刑法里面,得三思而行。

    假如我有一天真破产了,有手有脚,也不用他养。只要他不丢了我,两个人一起赚钱,过过小日子其实也挺不错。

    “毛毛?”陈言的声音响起,“又在想什么?”

    “想些无聊的事情。”我笑,“跟叔叔阿姨交代声,我们就出去吧。”

    “好,”陈言从兜里掏出一把车钥匙,“游乐园离这里挺远的,我开车。”

    吓死我了!还好他拿出来的不是一辆宝马x5的钥匙,要不我和他之间剪不断理还乱的故事可就够做好几盆毛血旺了。

    还好还好。

    陈言和家中简单交代一两句,带着我出门了。

    午后闲时,屋外的阳光大好,道旁法国梧桐层叠的阔叶底下藏着蝉,风来时更显喧闹。

    我和陈言一起上车,系好安全带。他从车上摸了根棒棒糖递给我:“给你,和我第一次见你时,送你的那根一个味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