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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太可怜了……”

    王凝涣的白眼如脱了弦一般往上翻。

    正常人不都该吧他们三个当作好兄弟?可偏偏这傻冒们一下子就想到断袖。

    果然是小孩子,说什么都能想到爱情。王凝涣如驴一般朝那群小傻子吼道:“滚蛋!”

    不得不说,凝涣兄的威力实在是大。任疆被惊醒后翻身而起大喊道:“何方驴妖!”

    陶华惊得一抖坐起:“什么?女妖?哪儿呢女妖!”

    凝涣兄表示很无奈。

    他拍下二人的手,道:“还真以为教书先生是吃闲饭的啊?一个上午你俩都没好好听课,下午还打算睡到黑?”

    任疆愣了愣,是哈,他好像是来学习的。

    陶华伸了个懒腰,抱起课本起身朝书堂走去。

    任疆想他真好看,一句话不说,光是一个动作就能走出仙缈飘飘的感觉,真好看。

    王凝涣刚也想起身要走,却看见了任疆这一脸纯爷们的脸却有着痴汉的模样,不禁心中一寒,联想起刚刚那群傻冒的话:他不会是个断袖吧……?

    王凝涣脸上一黑,看着任疆脸上神色不变,仿佛是证实了自己心中的猜测。王凝涣感觉整个人都不太好了。陶华生的本来就好看,家里大人喜欢他自然也不只是因为天资聪颖学医牛x,自然也是沾了相貌的光。眼中明星烁烁,谁说不喜欢都是假的。

    所以任疆这是看上他家陶华了?

    王凝涣全身寒毛都竖了起来,因为他从小到大作为全家的骄傲,虽然后来被陶华夺走了就是,但这不重要,他要誓死保护世界,让这种渣渣不复存在!

    任疆都缓过神来,却看见王凝涣死盯着他,在他面前晃了半天,“喂,陶华都走了。”

    王凝涣狠狠拍开任疆的手,扬长而去的同时暗骂死变态。

    任疆同学捂着红彤彤的手在角落里瑟瑟发抖。

    他担心王凝涣看到了,方才他实际上没睡着,一直醒着。他怕王凝涣看见刚刚三个人都趴在桌子上小睡时,任疆伸手,去戳了戳陶华粉殷殷的脸颊,最后还很不要脸地,整只手都覆盖了上去。

    “唔……”

    好软。

    任疆立刻涨红脸,抽身而起,抱起书本匆匆赶去。

    抽起书本的刹那,任疆没注意,一张纸从书本间掉落出来,轻轻落在地上,自然是没发觉。他匆匆走掉了。

    那是刚刚在王凝涣醒来之前,他怕王凝涣看见而偷偷藏起来的一张纸。

    一张写的密密麻麻的纸,是从王凝涣本子上撕下来的,所以怕他拿起来看。

    纸落在地上后,安然躺着。

    白纸黑字,分明清晰。

    看清那是一份工工整整抄了几十遍“陶华”,覆满了整张纸,好像就快倾泻出来。

    下面还有一行字,十分细小:

    桃花美不及陶华,陶华自雅于桃花。

    还有便是写在他心里。

    桃花无星辰,而陶华异之。

    愿摘星送美人,不负相守。

    ☆、桃花树下,春阳满城

    教书先生摸了摸胡子,肯定了任疆,“背得不错。”

    任疆便坐下,舒了口气。

    坐下便飞来小小的一个纸团,上面娟秀的字:你以前学了几年啊?

    任疆回头看了看,发现王凝涣是一幅什么也不知道的样子还在埋头看书,而陶华却是装作不经意的模样朝他这边频频瞟来。

    任疆心尖一颤,慌忙扭过身去。

    那个样子根本不能让人看。

    太好看。

    任疆刚把心思按耐下来,便扯了一张纸,小心翼翼地用毕生感觉最好看的字写下:两年。

    他细心地将纸揉作一团,朝身后的陶华悄悄扔去。

    就见陶华冲他笑。

    三月结束的早,倒是过得很快,这么一算,今年来念书也有二十来天了。

    也和陶华相处了二十来天了。

    教书先生终于把一下午的课讲完,也已经是近日暮,难免昏黄。他道:“都回吧。”道完便看着学子安静地收拾着东西。

    任疆在桃花村是有小住处的,那是七草寨的好心乡里把这里的房子借住给他的。但他不急着回家,便和陶华王凝涣一道儿上路。陶华自然是没有拒绝,看王凝涣的模样,也不好开口。任疆心里是得意的,知道王凝涣是听陶华的。

    “我倒是一直好奇你俩的关系,这么熟惯。”任疆装作不经意地问道,实际上内心还是蛮在意的。

    感觉像邻居之间竹马竹马,可是陶华却在王凝涣家住,又不是兄弟。

    王凝涣没在意道:“他在桃花树下被捡到,从小被家父养大,学医。”实际上王父也只是一时同情心泛滥,没想到却捡回来一个医学接班人。

    这种事不只是在桃花村常见,七草寨也是不少的。例如任瑜身边的曲贤也是孤儿,也遇到了好人家。

    陶华想了想,问道:“你都在北巷书院学了两年,那岂不是在桃花村待了两年?”他顿了顿,想问怎么从未见过他。

    “我两年来都是被拉去打工才能生活的。”任疆耸了耸肩,“不然家里都活不下去。今年还好,家里开支少了些。”

    为什么他家的开支能少?

    因为任老父已经放弃治疗。

    中草药钱也不需要了,饭也吃不下,自然节省了开支。

    明明都是爹妹都是大病,却还要供他念书。

    见任疆神色不太好,霎时陶华也不知道该说什么。

    王凝涣没心没肺,自然没有感觉到,道:“去桃花树下呆会儿?”

    是征求意见的语气。陶华不好拒绝,再加上任疆听到这话后神情缓和了不少,便就同意了。

    任疆问道:“你们喜欢常在那边呆着?”

    第一次遇见陶华,便是在桃花树下。

    “啊,”陶华回过头来道:“那边很漂亮。”

    不是陶华矫情,而是除了这里,桃花村里难看的很,倒不是荒凉,而是车马喧嚣一片,人声鼎沸,熙熙攘攘,人人摩肩接踵。是,是热闹非凡,可缺了了味道。偏偏不知道为什么桃花树这边人少得很,也清净,陶华和王凝涣便常来。

    任疆看着陶华和王凝涣清门熟路地进去,在树下找了个地方,王凝涣端端做好便开始他的文人墨客修行之旅。

    陶华难免有些费力地攀住一条枝,任疆笑了笑,便伸手托住他的腰,上了树枝,让他坐在枝叉上。陶华盖上了一本书开始小憩。

    任疆只能抬头看见陶华垂下的衣袖,像是一片素白桃花林里的最唯一纯白,像一叶孤舟在桃海。

    很美。

    从陶华的衣袖间划下一物,悠悠飘落在地上。任疆心疑,便见了起来,却见是陶华时常夹在书里的桃花押花书签,是一枚纯白的桃花书签,没有一丝粉意从花蕊渗出。

    任疆僵了僵手,捋好衣襟俯下身子从地上捡起那枚书签。

    他如贼般的张望了一番,发现远处的王凝涣伏身十分专注,便不再担忧。

    他抿嘴笑了笑,依旧是抬头看着树枝丫上浅眠的陶华的侧颜,还是预防不住的一怔,然后双颊便开始慢慢泛红。

    陶华真的很好看,好看到让任疆想要,把他带走,藏起来,在一个谁也看不见他的地方,除了他,谁也不行。

    任疆依旧是看着陶华,轻轻将书签放在嘴边,轻轻咬住了书签边缘的花瓣边缘,抿紧白桃花瓣。

    在陶华的书签上留下他只有的印记,那陶华就可以是他的了。

    任疆把书签取下收好,心里思量着点什么。

    不管是眉眼还是心性,他就是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