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1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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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无不可。但我怕我就这么草草去见他,他却要怪我没替他做一件事。不如趁现在有机会,先自办了罢。”叶红霜面不改色的对慕容欢城道。

    “我儿子会要你做什么事?”慕容欢城奇道。

    “为他报仇!”叶红霜突然一声长啸,跃过栏杆跳向饭厅,飞脚直向慕容欢城面门踢去!

    ——从他踏出房门,第一眼看见慕容欢城起,他就在酝酿着这一击!所谓初生牛犊不怕虎,不管对方在江湖上威名如何显赫,终究只是一个断了右手的老人。他血气方刚,又攻敌不备,正可谓志在必得。

    众人见他出手凌厉,精神皆是一振,却听其中一人轻叹道:“有勇无谋,年轻人就是年轻。”

    慕容欢城面无表情的看着叶红霜一脚踢来,突然将手中剑如电光火石般往前一送,剑尖所指正对着叶红霜脚尖,端的拿捏得妙到毫厘!叶红霜在半空中已无法变招,但他临危不乱:在将要触到剑的瞬间把脚猛的一收,身子重心顺势一沉,恰好从那柄剑底下滑下去!慕容欢城一刺未中,突然将手往下一砸,那柄断剑的剑身便重重打在叶红霜身上。叶红霜闷哼一声,啪的一声跌在地上。

    慕容欢城将剑一转,正待向叶红霜刺去,李香草却不知何时取来了剑,刷的一声刺到他跟前。慕容欢城立时撤剑,往后小跳半步避开。李香草见自己竟能一剑抢到先机,登时抖擞精神,手中宝剑有如七星殒落般向慕容欢城疾刺而去!慕容欢城一边招架一边往后退,虽防得滴水不漏,却也被李香草越逼越近。

    “快而拙,疾而虚,金玉满堂,莫之能守。李次山教的徒弟如此,想必自己也不怎么样,难怪会败在他的手下。”那个声音又叹到。

    慕容欢城身子在转了小半圈后猛的矮下身去,此时李香草的剑刚好穿过他的头顶刺了个空,两人身子挨得几乎已到互闻鼻息的地步。慕容欢城突然使出少林的金刚捣碓,一脚重重踩在李香草脚上。李香草吃痛,全身劲力登时涣散,慕容欢城顺势用肩在他手上一撞,那把长剑立刻脱手飞出。说时迟那时快,慕容欢城手中断剑猛的向李香草胸口刺去!两人挨得如此之近,已经避无可避,李香草惟有拼力往旁边一闪。只听他啊的一声痛叫,那把断剑已透肩而过!

    “躲得倒快。”慕容欢城冷笑一声,拔剑的时候顺势一脚踢在李香草腹上,把他踢得直飞出去。刚从地上爬起来的叶红霜冲上去一把李香草接住,只见他右肩鲜血直流,一张俊朗的脸庞已经变得惨白,虚汗大滴大滴的从额头渗出。

    爱丽丝尖叫一声,从二楼飞奔下来一把抱住李香草。她手忙脚乱的掏出手帕将李香草肩上的伤口捂住,眼泪立时像断了线的珠子般流了下来。

    “哭哭啼啼,没有出息。”慕容欢城冷冷的道,“我这就送你们上路,做一对黄泉鸳鸯。”

    “莫sir,快想想办法!”陆寻转过头焦急的对莫未央道。

    “我有什么办法。我又不会武功,枪也被打坏了。”莫未央道。

    “靠,这么没用!老师还一直骗我们遇到坏人就找警察叔叔!”陆寻大声道。

    “他娘的,遇到坏人就找警察叔叔,在马路边捡到钱不见你们这些死小鬼找警察叔叔?”莫未央怒道。

    叶红霜把李香草交给爱丽丝后,转头看向慕容欢城。他牙齿咬得格格直响,眼睛似欲射出火来。

    慕容欢城微微一笑:“小叶,本来以你的武功资质,在年青一辈中堪为翘楚,若再有十年苦功,必有大成。但当我的对手,你难逃一死。唉,为何年青人如此不知自爱,偏爱多管闲事,乱淌浑水。”

    “有你这种魔头为祸人间,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叶红霜说着摆了个两仪的起手势,眉宇间凛然无惧,“但黄泉路上,我一定要带你同行!”

    “引刀成一快,不负少年头!年轻人能有如此胆色,实在令人佩服!”李月河突然鼓掌大声道。

    “佩服就陪他去罢。”慕容欢城冷冷道,“我收拾完他,就去收拾你们这些杂碎。”

    话言刚落,慕容欢城突然大吼一声,猛的一跃跃到叶红霜面前,手中剑如暴风骤雨般向他刺去。叶红霜没料到他突然出手,急忙往旁边一让。慕容欢城变招飞快,刹时改直刺为横砍,手一抡在叶红霜衣服上划拉出一道大口子。虽然剑未及肉,但情形也已十分凶险。

    叶红霜不敢马上与他近身拆招,往后一个鹊子翻身,企图拉开距离后再伺机进攻。谁知慕容欢城手中剑如奔雷般疾追而至,叶红霜还待再退,去路竟已全被剑光封住!他大吃一惊,自知再不反击便难脱险境,登时将一串拳掌如排山倒海般打出去。但见慕容欢城的剑有如江水绵绵,抽刀难断。任凭叶红霜左冲右突,就是脱不出去,自己周身的空隙反而始终被对方如影随形的剑风罩住。

    “六合剑法果然不简单。剑意无形,湛兮似若存。卷之则退藏于秘,放之则弥六合。和那人的剑理倒有几分相似……”

    “他妈的!”陆寻突然大喊一声,一把抓住李月河,“别人在拼命,你却在旁边啰里八索,叽叽喳喳,好像自己是什么世外高人一样!你知不知道,我最恨别人模仿我的偶像韩乔生!”

    “那你想怎么样?”

    “下去帮忙嘛!”

    李月河往下瞥了一眼,只见叶红霜已渐落下风。虽然慕容欢城忌他八极拳刚猛,不敢逼得太紧,但他自身的体力似乎消耗甚巨,拳风已渐渐不继。

    “他死定了,我能帮他什么?”李月河淡淡道。

    “你帮他挨几剑总行吧?他半个险都没保过,死了比屁还轻。哪像你一死重于泰山,早死早发财。”

    李月河叹了口气:“听起来倒有些道理。”话音刚落他已翻身跳了下去,身手之轻巧,竟俨然一派武林高手的风范。陆寻见状大奇,赶忙也追了下去。

    就在这时,慕容欢城猛的跃向叶红霜,一剑向他脸上刺去。说时迟,那时快,叶红霜双手在面前一合,竟将那把断剑稳稳夹住!

    这手空手入白刃精彩非常,众人一时忘了正身处险境,纷纷大声喝彩。

    慕容欢城突然一声大喝,猛的往后一扯。饶是叶红霜桩功不凡,竟也被他扯得直向前撞去。慕容欢城立时一个矮身,用肩膀和头狠狠的撞在叶红霜腹上!

    叶红霜被他这一撞,双手登时一松,身子不住倒退。慕容欢城毫不停滞,追上来朝他胸口就是一剑。叶红霜此时连身形都无法定住,遑论左右腾挪,惟有使出一记铁板桥,将身子硬生生向后弯去!

    谁知慕容欢城刺胸口这一剑只是虚招,刺到一半,忽然在手上使一个旋劲,剑尖登时转了个弯,直朝叶红霜双腿划去!只见寒光一闪,血花四溅,叶红霜大腿上已被划出了两个大口子。

    叶红霜惨呼一声,瘫在地上,鲜血不停的从他腿上流出来。慕容欢城收剑而立,似乎胜券在握,并不急于追击。他脸上似笑非笑,看了看那把已沾满鲜血的断剑,又看了看地上叶红霜,忽然摇头晃脑道:

    “十年磨一剑,霜刃未曾试。今朝把示君……让你管闲事!”

    叶红霜挣扎着要爬起来,但腿上剧痛,两只腿竟像凭空消失一般。他虽身经百战,但到底不是武侠小说中人那般日日刀头舔血,这般鲜血淋漓的重创还是头一遭。一时间痛急攻心,几乎要昏过去。

    这时有人走到他的身边,一边将他扶起来一边沉声道:“撑着点!这点伤也撑不住算什么男子汉!你此番是输在两处:一则武道上乘,斗智不斗力,你的江湖经验还是缺了一些。二则武学讲求气聚而生,气散则死。你八极拳虽练有哼哈二气,终是不够剑道之气来得精纯。所以你和他这般对峙周旋,终是难以持久,到最后吃亏是难免的。但话说回来,你拳劲刚猛,已得八极真意。有道是吃一堑,长一智,今后勤修补拙,前途仍是无可限量。”

    慕容欢城在一旁冷眼旁观,倒也不上前阻止,只是淡淡道:“阁下也是练家子么?老夫倒看走眼了。”

    叶红霜靠在那人身上,有气无力的点了点头。此时他已无力深究一个香港保险从业员为何能说这样一番话,只是隐隐感到,此人不是等闲之辈。

    李月河把叶红霜抱到爱丽丝身边,爱丽丝连忙一把把他接过,用从桌布上撕下的布条小心替他包扎腿上的血迹。

    “疼么?”爱丽丝关切的问道。

    听到这句柔声细语,叶红霜忽然心一酸,登时便想一把握住她的手,告诉她自己对她的心意。

    然而他眼角瞥到了李香草。千言万语,到嘴边只化作无力的一笑。

    慕容欢城仍在看剑,目光停在剑上的血迹,如同一个艺术家在欣赏自己的作品。

    李月河走到他面前七步处,脸上似笑非笑,令人捉摸不透。

    慕容欢城却并不看他,只道:“剑如何?”

    “好剑!虽复尘埋无所用,犹能夜夜气冲天!”

    “剑法呢?”

    “好剑法!消除浮世不平事,与尔相将上九宵!”

    “有这样的剑和剑法,你上来岂非送死?”

    “那留下一只脚行不行?”

    “不行。”

    “留下回忆?”

    “不行。”

    “那没法子,只有留下命一条了。”

    慕容欢城脸上露出了笑容。

    李月河叹了口气道:“老实说,我真不想要你这条烂命。”

    话音刚落,他便出手了。

    “拳无不破,惟快不破。”

    在陆寻见过的拳头里,最快的莫过于叶红霜,陈少强次之,黄大飞再次之。但这些人只是快,远没有到“不破”的境界。

    他突然明白了这一点,是因为直到这一刻,他才第一次知道要快到什么样的境界,方能不破。

    这一刻,他见到了李月河的虎鹤双形。

    ——他并不知道那就是虎鹤双形。他所见的只是李月河用鬼魅般的速度冲到慕容欢城面前,匪夷所思的拍开了慕容欢城握剑的手,然后行云流水般沉马,一掌重重的打在慕容欢城的下巴上!

    然后他听见叶红霜低呼:“虎鹤双形的破排手!”

    然后他看见慕容欢城满口是血,牙齿也碎了几颗,整个人一退就是好几步。李月河却并不追击,只是立在原地,满脸嘲弄之色。

    然后他看见慕容欢城又惊又怒,狂吼着冲回来,手中的剑有如毒蛇般缠向李月河——若刚才与叶红霜交手时这只是一只狂舞的小龙,此刻便已化成太古盘距六合的巴蛇,一张口便要吞食天地!

    李香草此时已醒转过来,看了一会突然低叹道:“六合剑法果非浪得虚名,如此大开大阖的古风实是得了中华剑法的三味……师父当年能凭七星快剑胜他,多半……多半也是凭借剑力。”顿了顿,又道,“可惜,高人当前,劫数难逃。”

    陆寻无法不同意,他看见李月河手呈虎爪,凌厉之势竟然不输兵器。所攻之处,慕容欢城无不躲闪得狼狈万分。两人拆得二十多招,慕容欢城行剑越来越呆滞,所露破绽越来越多。突然间,李月河那对虎爪变成鹤嘴,抓住慕容欢城身前一个破绽,连啄他的胸,腹和右臂三下。慕容欢城每中一击,就有如蛇被打七寸般夺命狂呼——陆寻对此毫不奇怪,因为他分明听到了骨骼碎裂的声音。

    慕容欢城退了好几步才站稳。他的右手显然第二次断了,剩下一只左手紧紧的抓着剑,脸上尽是惊恐之色。

    “你到底是什么人?”慕容欢城颤声道。

    “卖保险的。慕容先生要不要买一份?”李月河笑嘻嘻道,说完又叹了口气,“可惜,就算你要我也无法卖你。行有行归,保险不能卖给快死的人。”

    慕容欢城冷笑一声。他还没有输,也不打算输,尽管他的手已不由自主开始颤抖,但他知道自己还有机会。

    李香草怔怔的看着李月河,忽然低声道:“我想起一个人。”

    “谁?”叶红霜道。

    “剑圣。”

    叶红霜没有说话。以武功而论,剑圣与李月河或许在伯仲之间。但将两人相提并论,他始终觉得有种不论不类之感。就像兰花和牡丹同为花中王者,但前者是盖国之香,后者是风尘俗艳,相差的,是风骨。

    李月河又冲了上去。

    只见他一记左手破排佯攻慕容欢城上路,趁他格挡之际,弹腿猛的朝他下盘踢去!只听格拉一声,慕容欢城躲闪不及,已被这迅捷无伦的一击踢断了左腿!他惨叫着倒在地上,李月河不给他喘息之机,又是一脚贴着地扫向他胸口!

    这一脚去势之猛,有陆寻当时作的诗为证:“好大一只脚,香啊香港脚。踢在人身上,断手又断脚!”

    慕容欢城到底是一代剑豪,只见他将手中剑一转,猛的往身前地上一插,正好挡住了李月河这追魂夺魄的一脚!听得哐当的一声,那把断剑竟被踢得几欲断开!

    “好脚劲!”李香草赞道。

    叶红霜转头对陆寻说:“你知不知道,虎鹤双形是黄飞鸿的绝学。”

    “不是‘佛山无影脚’么?”

    “无影脚倒也有,但在黄飞鸿的武学里并不如虎鹤双形突出。说起来,虎鹤双形也是洪拳之一,说不定你和这位李师傅还可以攀上点关系。”

    陆寻点点头,没有说话,仿佛正在思考着什么。

    叶红霜叹了口气道:“大江南北练虎鹤双形的人不知凡几,但要练到这样的境界,恐怕当世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今天别说能侥幸捡得一条性命,就是死了,能一睹这样绝世高手的风采也算值得。”

    爱丽丝嗔到:“死什么死?你们值得,我可亏大了!”

    “有我陪你死总够了吧?”陆寻笑道。

    “你给我死远点!”爱丽丝骂道。她说完咬了咬嘴唇,转头看了李香草一眼。

    李香草笑了笑,他当然懂。

    慕容欢城挡住了李月河那一脚,立刻一个玉龙盘柱从地上跃起,刷刷刷连刺李月河三剑。这三剑又快又狠,李月河猝不及防,加上适才出脚后身形未稳,险些就要中剑。幸好他身法快如闪电,一记鹊子翻身已跳到三步开外。

    跟着,慕容欢城又出了一剑。

    在陆寻记忆里,武侠片演到大反派使出终级杀招时,必有配角来一个惊恐万状的特写,鬼叫到:“啊,不好了,xx神功!”报完幕后此人便会以鸡飞狗跳的方式来凸显此招的威力;而在漫画里更是不堪,发招者往往会自己报幕,把一些大愚若智的招名用十分不雅的方式喊出来。受此影响,小孩子们打架时也往往会自己发明一些招式乱喊乱叫,结果喊得最大声,招式名称起得最牛逼的小孩往往被打得最惨。

    当年陆寻也有自己的绝招,名曰“夺命追魂刀”,系出自老版《四大名捕》电视剧。使招者是一个在戏里总和梁小龙作对的反派,他将一把月弧状的弯刀扔出去,那刀转了一个圈后,竟还会自己飞回来。

    年少的陆寻怀着当反派和自己的差人老爸作对的憧憬,整天拿着一把塑料刀在院子里乱飞。但任他如何苦练,就是毫无长进:不是准头太差,就是飞得不远,最要命的是——那把刀根本不会自己回来!

    年少的他并不知道为什么,为此苦恼了很久。直到渐渐长大才明白,有些东西从手里飞出去后便再也不会回来了。比如那些看着梁小龙和“夺命追魂刀”的日子。

    慕容欢城使出“穿云拿月”的时候,没有人报幕,没有人配音,也没有字幕。但人人都明白这一剑是什么。

    只有“穿云拿月”这样绝世无双的剑招,才能有这样绝世无双的风华!只有这样绝世无双的风华,才能让时间在那一刻凝固!只有这样连时间都凝固的一刻,才无法被遗忘!只有不忘,才会不朽!

    所以这是永垂不朽的一剑!天上地下,从此再也不会有这样的一剑!

    没有人能躲开它,李月河也不能。

    爱丽丝“啊”的一声尖叫出来,慕容欢城的剑竟在电光火石间刺在了本已稳操胜券的李月河的胸口上!

    这剑实在太快了,连叶红霜都没有看清,但滴在地上的血却不容置疑!倾刻间所有人都把心提到了嗓子眼:眼看就要虎口脱险,武行者却在这结骨眼上被老虎大咬一口!

    但李月河并没有倒下!他右掌猛的一挥,竟将慕容欢城握剑的手生生打断。慕容欢城惨叫一声,剑登时撒手,身子跌跌撞撞的倒退。李月河虎吼一声,马步一进,拳头在虚空中画了个圆,然后重重的打在慕容欢城胸口上!

    慕容欢城仰天吐了一口血,身体直直向后飞去。旁观众人无不打了一下冷颤——这一拳虽非打在自己身上,但那种粉身碎骨之痛,光是耳闻目睹也令人胆战心惊!

    “血肉之躯竟能有这般威力,简直是凶器……”叶红霜看着倒在地上如同一滩烂泥的慕容欢城喃喃道。

    “是凤嘴拳!”陆寻突然道。

    “这么土的名字,自己编的吧?”爱丽丝不屑的说。

    “操,就是因为不是我编的,才会这么土!何为凤嘴拳,各位请看他的手。”

    众人朝李月河看去,只见他的拳握得十分特别:食指关节在五指中微微的凸出,看上去果如鸟喙一般。

    “我师父说过,这样的手形就是南拳中的凤嘴拳。将力道集于一点,中者非死即残。但若非苦练几十年的高手,一拳下去往往食指立折!”陆寻口沫横飞的说道。

    “原来如此!说起来我好像也在《古惑仔》里面见过。不过那些古惑仔不是用食指,是用中指!每次使出来还要大叫:‘吃我的x’!看上去很潇洒呢!”李小哲大呼道。

    血不停的从慕容欢城的嘴角流下来,他盯着李月河的目光里满是不甘,却已没有力气说一句话。

    “好厉害的穿云拿月。”李月河摸了摸胸前流血的地方道,“当今之世,能伤我的人已是少之又少,差一点便能取我性命的更是凤毛麟角。”

    “确实很厉害,天下剑招,恐怕惟有剑圣的那一招能与之敌。”李香草低声道,似乎犹自沉浸在刚才那一剑的惊悸中。

    “错。”李月河冷冷看了李香草一眼,“如果刚才他使的是那一招,我现在已经是个死人了。”

    “但不管是‘穿月拿月’还是剑圣那一招,你现在都应该是个死人——和任何左胸被刺中的人一样……”叶红霜缓缓的说,眼中满是不解之色。

    “没看过武侠小说么?我的心脏长在右边,身体异于常人,万中无一!”李月河道。

    “真的?!”众人皆大奇。

    “假的,其实他的剑只刺破了我一点皮而已。”李月河笑嘻嘻道。

    “可他明明刺中了你。”叶红霜不解的道。

    李月河低头看了一眼躺在地上的慕容欢城,嘴角露出一丝不屑的微笑:“他确实刺中了我的胸口——若是他的剑再长一寸,此时我已必死无疑。可惜他用的是把断剑,给了我闪躲之机。而且剑一断,致命之处只有剑尖一点。他仓促间又拿不得其法,使得剑尖在上,我身子略一后仰,那把剑的断口处已经整个贴在我身上。任他武功再高,当然也刺不进去。”

    他说罢叹了口气:“有些旧东西,没用了扔掉就是。苦苦执着,就免不了为它赔葬。”

    慕容欢城哇的一声喷了口血,似乎就要支撑不住。李香草突然冲上去一把抓住他的衣领,叫道:“你不能死!佛舍利在哪?快说!”

    慕容欢城的嘴角露出胜利的笑容,这份笑容随着他眼里的光芒飞快涣散。

    “佛舍利不在他那。”李月河淡淡道。

    “那在哪?”李香草急忙问。

    “在日本。我有一次去日本公干,在一家佛寺里见到过。据说曾是贵省青山寺的寺宝,是该寺主持在流光镇和一个生意人买的。一介小镇竟有此等异宝买卖,我这次北上发展,才特意过来看看。”

    “妈的,盗宝又卖国,罪不容诛!”陆寻火冒三丈,冲上去便要踢慕容欢城一脚,被叶红霜一把拉住:“不用,老天快要收他了。”

    慕容欢城眼神空洞,嘴里忽然喃喃的唱起歌来,似乎唱的是什么“妹妹上山采茶去”,什么“遇见大色狼”,什么“被扒光”……听上去有点像福建的山歌。

    过了一会,他眸子里的光终于消失了,歌声也嘎然而止。

    众人望着躺在地上的这个五十多快六十模样,穿着一身肥大长衫,看上去胆小怕事,和气生财的生意人,不禁一阵唏嘘。

    爱丽丝似有些不忍,小声道:“他煮的菜还是很好吃的……才没几天,我都胖了……”

    135

    莫未央出门打通了警察局的电话,不一会就来了一大批警察。他们在四眼明的房间里没有找到一分钱,后来经过调查,查出瑞秋和阿汤的钱早已挥霍一空,两人正是为此才躲到中国这穷乡僻壤来。两人的血液里发现有酒精,死因初步断定系醉酒后用利器互殴致对方死亡。凶器在四眼明的房间里被找了出来,但他的人却不见了。陆寻说慕容欢城快死时还见过他。李小哲却说他早在李月河与慕容欢城激战时已不见了踪影。

    没有人知道四眼明去了哪,也没有人再见过他。这个人就这样消失得无影无踪,仿佛在这个世上从来没有存在过。

    妄执苦身。太执着于仇恨,生命便往往随之幻灭。

    136

    叶红霜,爱丽丝,陆寻,李小哲,李月河,李香草六人正坐在回省城的客车上。事情已过去了一周,经过这些天的调养,叶红霜和李香草的伤都已无大恙。窗外是来时的山野,寂静如故。夕阳的余辉给远山涂上一层层暖色,天与地显得如此暧昧。

    “你究竟是什么人?”李香草忽然对李月河道。这六天李月河一直回避众人,因此他虽满腹疑团,却未能得便开口。

    “你既然看得出我用的是虎鹤双形,难道猜不到我是黄飞鸿的传人?”李月河看着窗外淡淡答道。

    “黄飞鸿的武功被他的弟子林世荣所传承,岭南一带传人何止万千,你是其中之一也没什么了不起。重要的是,你是谁?来流光镇干什么?”李香草一口气道。

    “不是说过了么,卖保险的!来流光镇当然是卖保险了!难道是专门过来救你们的小命?”

    李香草哼了一声,想到此人对自己这帮人确有救命之恩,却也不好再继续问下去。

    “看来李大侠是以卖保险为掩护,游侠四方,悬壶济世。这次去敝市,想是又要去管哪一桩不平事罢?”陆寻突然开口道,语气异常恭敬。

    “流光的生意难做的要死。听说省城情况好点,所以去碰碰运气。”李月河淡淡道。

    “……那大侠浪迹天涯,萍踪侠影这么多年,可有想过收几个骨格精奇,天资聪颖的徒儿来传衣钵?”陆寻吞吞吐吐终于说到了正题。

    李月河看了他两眼,微微一笑,没有说话。

    “对了,有一件事我始终不明白。”李小哲突然一拍大腿道。

    “什么事?”叶红霜道。

    “那个长生烛是怎么回事?到底谁弄灭的?当晚四眼明和慕容欢城明明都在客栈里啊。”李小哲道。

    “一定是那个涅磐和尚,他和四眼明不是好友么?一定是这个佛门败类干的!”陆寻肯定的说。

    “不是他。”李香草淡淡道。

    “你怎么知道?”爱丽丝大奇。

    “后来我又上了一趟月牙山放生那些萤火虫。在山上遇见了涅爆大师,他说那一夜是他在守烛。”

    “他有没有说那烛是怎么灭的?”

    “他说当时庙里明明无风无浪,但烛火在晚上十一点的时候突然变得很乱,好像被风吹的一样。就这样折腾了一个时辰,寺里的钟敲到十二下,长生烛就灭了。”

    “我靠。

    137

    流光镇的事传回了省城,引起了巨大轰动。所有人都得知那个七十年代抢劫佛舍利的在逃犯历经二十多年后伏法,许多老市民在感慨天网恢恢之余,也开始为自己在七十年代干的坏事担惊受怕。媒体报导称此人会点下三滥的武功,在流光镇开了家黑店,死性不改的要对几个少不更事的年青游客下手。国际刑警派出的卧底神探莫sir在关键时刻现身,与犯人斗智斗勇,最终在一名香港同胞的配合下将人犯击毙。与此相应的事件是两名外籍逃犯在流光镇斗殴,终致同归于尽。

    陆寻和李小哲因这件事再次成为校园中的风头人物。报道中称这两名青少年在事件中被犯人劫持,但为了不辜负祖国和人民的期望,两人面对敌人的屠刀毫不屈服。李小哲更一度大声斥责犯人的不法行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充分的展现了一个少先队员的风采。校团委为此一度考虑发展其入团,后发现此人有欠交作业,在校园内随地大小便,辱骂清洁人员等大量劣迹后方才作罢。

    叶红霜满身是血的照片被报纸以头版登了出来,附载的文章将他刻画成了一个奋不顾身保护国家财产的英雄少年。许多学校都上门邀请他去作报告,被他一一婉拒。不久即被指耍大牌。

    爱丽丝的玉照也在报导中占了一个小版。许多人认出了她就是一年前参与斗殴事件的那个美国古惑女,一时间她的真实身份成了城中话题。经过多位热心市民多轮激烈辩论后,最终将她定性为一个爱凑热闹的外籍路人。

    1998年最后的日子

    138

    暑假之后,陆寻升入了初三。关于流光惊心动魄的回忆渐渐淡去,高压的学习气氛随之扑面而来。虽然他一直在后进生的行列中乐不思蜀,但他爸却加大打击力度,用封电视,封电脑,封游戏机等酷刑逼他先中考之忧而忧,后中考之乐而乐。

    于是陆寻不得不埋头于复习之中——很多时候,这意味着发呆,抠脚丫子,或者,思考“未来”这种似乎只存在于未来的东西。

    对一个15岁少年来说,任何思考都不是偶然的——他会想到“未来”,无非是因为渐渐从身边那些形形色色的人身上触摸到了生命往前延伸时隐隐泛起的疼痛:好几次,他看到卖不掉的画在爱丽伺的房里堆积如山,形同垃圾,她却眉飞色舞的坐在家徒四壁的斗室里描绘在巴黎办画展的远大蓝图。而刚升入大二的医学院学生叶红霜,据说也前途一片灰暗:如今市里各大医院人满为患,此人毕业后很有可能被下放到县城工作。虽然他本人不在乎去乡间悬壶济世,但他的父母显然并不高兴家里忽然冒出一个农家子弟。只有李香草永远无忧无虑,前程似锦——每当想起这个人,陆寻就会为这个世界的不公而愤愤不平:竟然有人如此毫不费力就拥有了美貌,金钱与美女——而且这个人还不是自己!

    139

    “肥雪,这种紧要关头你还不看书?中考啊!在我们大陆很大件事的!大过你们九七很多啊你懂不懂!”陆寻对正悠然自得的看漫画的林轻雪愤然道。

    “那又怎么样?九七那天我也没看电视。”林轻雪满不在乎的说。

    “就是知道你们不看电视,索罗斯才敢在光天化日之下搞金融风暴。你知不知道现在泰国有多惨,全民吃粥,举国要饭,见到肥人都要抓去坐牢。”

    “肥都有罪?”

    “肥得像大熊猫那么可爱就无罪,肥到像你和彭定康一样就是千古罪人!”

    林轻雪斜了他一眼,没有理他。过了一会陆寻又道:

    “说真的,你虽然肥也不要颓废,从现在开始多看点书还是有可能考上那些郊区中学的。”

    “本来都不想理你,但看你这幅猪样我又觉得火大。”林轻雪把手中书重重往桌上一拍,转过来道,“你真以为姐姐需要考?告诉你吧,我老窦已经准备好十万块让我读高中了,你们这种小城市有哪所学校十万块搞不定?”

    陆寻瞪大眼睛看着林轻雪,这个小城少年的生命里从来没有出现过十万块,在他眼里这简直是一个可以让人为所欲为的数字:买凶杀人,包养女明星,用英镑擦屁股,选美国总统……更何况读高中!

    此时此刻,这十万块的主人正极其嚣张的嚼着泡泡糖,并把泡泡吹得和自己的脸一样又圆又大。陆寻再也克制不住一个无产阶级的怒火,用手指狠狠一戳,那个大泡泡啪的一声爆了,粘了林轻雪一脸。

    140

    “你不看书?”陆寻回过头看李小哲,发现他还在看着教室的天花板发呆——此人整个下午都维持着这种哲学家的姿态。

    “操,读万卷书不如抽万宝路!”李小哲爱理不理的说。

    陆寻不再说话。自从从流光回来,李小哲变得比以往更懒散,更猥琐,也更粗野。他不知道是什么造成了他的这种变化,事实上,他也不关心。

    141

    “这题怎么做?”陆寻指着一道题问安琪。十一过后,据说为庆祝建国四十九周年,她已经把头发染成了红色,因此越发像个不良少女。但长期全年纪前三名的成绩令她牢牢盘踞在学习代表的职位上,许多本地的傻逼女生为了向她挑战纷纷理了和尚头。

    “忘了。”安琪头也没抬,只顾埋头做自己的题。

    “叫你声美女想得起来么?”

    “阿拉都被叫烦了。叫声妈来听听。”

    不知从什么时候开始,这个上海少女绝口不提叶红霜的名字。她好像已经不记得喜欢过这个人,甚至不记得有过这个人。也许青春本就是一个逐渐淡忘的过程。

    没有恋爱,她在这座小城的生活完全可以用四个字来概括:猛龙过江。作为一座国际大都市的女儿,她轻而易举的成了老师们的另类宠儿,校园里的流行教主,漫画店的vip女宾,并进一步巩固了她刚来时就已确立的初中少男连环杀手的身份。

    但她并不快乐——猛龙过江并不代表如鱼得水——这座城市给了她很多,除了一样东西:朋友。

    双城记

    142

    “为什么大家都不理我?”安琪咬着嘴唇说。

    她和她的同桌陆寻靠在时光大桥的围栏上,夕阳正徐徐的向江面坠落。下午放学后还有两个小时才晚自修,一般学生都自己在外面吃晚饭。因为陆寻对学校周边的食肆了如指掌,安琪偶尔便随他觅食。此时他们刚吃完了饭,离晚自修尚早,安琪便提议到时光大桥散一会步。

    “很简单:因为你嚣张。”陆寻转身看着夕阳,漫不经心的道。

    “我嚣张?”安琪怒道,“不如说你们这里的人素质低!”

    “就是嚣张的你遇见素质低的她们,你看现在剧情发展得多精彩。”陆寻笑嘻嘻的道。

    “那你要阿拉迎合她们?找不到话题嘛!”

    陆寻没说话,从地上捡起一个小石子,百无聊赖的迎着夕阳的余辉随手向江面扔去。不一会从桥下传来一声惨叫,吓得两人连忙蹲下来。

    “其实你可以学学林轻雪。”陆寻蹲着对安琪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