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学霸不认输(十五)
章节故障, 请联系晋江客服:400-870-5552 于她而言, 林家也好,七皇子也罢, 不过是一群没见识的老古董,土包子。
所以她可以毫不犹豫地陷害林家人去死, 而不感到丝毫的愧疚, 在嫁给七皇子以后, 照样同其他男人拉拉扯扯, 藕断丝连。
自诩为女主的她, 毫不怀疑自己这个“自强自立”的现代女性的魅力。
在她看来,不拜倒在她石榴裙下的男人, 不是太监就是gay。
身为一个活了不知道多少岁月的真·老古董, 在了解到林慎微想法的时候,沈朝夕其实是有些哭笑不得的。
怎么说呢……
就沈朝夕看来,古人和今人的差别, 其实远没有林慎微想象中的那么大。
或许他们没有见识过能够跑出几百码的汽车, 亦未曾乘坐飞机见识过万里之上的高空,甚至连那些现代人看起来普普通通的手机电视冰箱空调都没有半点概念, 但并不代表他们就比现代人愚蠢, 或者说天真。
只要是人, 只要是有争斗的地方, 就从来不会缺乏阴谋阳谋与诡计。
林慎微所展现的才华, 固然能够吸引一部人的目光, 但她表露出来的浅显, 却很容易叫更多人解读她的本质。
如果她早日认识到这一点还好,若是她继续依仗着自己所为现代人的才学,试图在新世界作威作福的话,恐怕不用沈朝夕出手,社会就会教她做人,告诉她小说和真实的差别。
哪怕是现在,她正洋洋得意的时候,已经有不少人开始拿她当做笑料。
沈朝夕只是在加速这个过程。
……
大雪连着落了三日。
扫雪的人日夜不停,才清理出街道上的道路,往日摩肩接踵的京城街道上,此时行人寥寥,偶有一两人,都是戴着厚实的帽子,缩着手脚,步伐匆匆。
有间酒楼。
既然穿越回了古代,哪能不开一家叫有间的店铺。
当初为自己开设的产业选定名字的时候,林慎微在悦来、同福和有间之间纠结了许久,最终还是定下了有间两个字。
在旁人看来,相比于听起来更吉利的悦来和同福来说,有间显得十分怪异,但这却是林慎微对现代的寄托。
有间酒楼,有间茶楼,有间布庒……
只要想到有古人指着她家的客栈茶楼说“看,有间酒楼/茶楼/布庒”,林慎微就会情不自禁地笑出来。
撩开厚重的垂帘,酒楼里的热浪扑面而来,由川蜀找到的辣椒,在油汤里翻滚,红艳艳的一片,在雪白的冬天看起来格外热烈。
“好香啊。”
“不错不错,小二,再来一叠五花肉。”
“这老板真是个妙人,冬季吃上这么一回锅子,真是浑身舒爽。”
见酒楼内一片热闹,林慎微摘下帽子,脸上露出笑容。
见到她来,掌柜忙迎上前,“小的见过公子。”
“林叔不用客气。”
林慎微虚扶了掌柜一把,后者顺势站直了身子,圆润饱满的脸上露出一抹喜气洋洋的笑容,“公子,你让他们在南方找到的辣椒果然是妙物,辣味十足,这两天咱们酒楼的生意比平时还翻了三番。”
林慎微露出一抹智珠在握的笑容,“放心,接下来咱们的生意只会越来越好。”
见桌上肉食多过素菜,又问道:“蔬菜的产量怎么样?”
发现京城外不远处就有温泉后,她早早就买了一个下来,搞起了温室大棚。
她虽然没下过地,从小在城里长大,去菜市场或许连黄瓜和丝瓜都分不清楚,但并不妨碍她照本宣科——感谢农经节目。
工人妙手搭建起了温室大棚,种出来的蔬菜除了供应她冬天的食用,就是用在有间各处的酒楼里,入了东以后的价格,买的比肉食还贵,完全是贵族消费,所以买得起的大多都是包厢里的客人,大厅里的虽然也小有闲钱,不然也吃不起有间酒楼的火锅,但到底舍不得花多余的钱去买蔬菜。
和掌柜简单聊了两句,她便带着侍琴,往楼上走去。
站在门口,哪怕是在寒冷冬日,仍旧打扮清凉的妙龄女子,为她推开包厢的门,门里,一个模样俊俏的少年人,刷的一下站了起来。
“林姐姐,你可算是来了。”
林慎微轻笑,坐到少年的身旁,顺手在少年脸上掐了一把,“臭小子,有没有想姐姐啊。”
少年瞬间红了脸,“……谁,谁想你了。”
林慎微在心中嗤笑,“死傲娇。”
与此同时,包厢隔壁。
沈朝夕将涮好的羊肉片放到赵晚宸的碗里,“好久没弄这个了,尝尝味道怎么样?”
厨师的刀工很好,薄薄一片羊肉,几可透光,沈朝夕在滚烫的沸汤里涮了几下捞起来,即将肉煮熟了,又不至于过老,味道恰到好处。
入口便是羊肉的鲜香。
赵晚宸细嚼慢咽将嘴里的食物吞下去,“不错。”
也不知道是在夸食物,还是在夸投喂她的人。
哪怕林慎微在修建的时候,刻意强调了包厢的隔音问题,奈何在材料不允许的情况下,古代技术只能做到这个程度,或许对旁人来说,这样的隔音效果已经很好,但对两个习武之人而言,林慎微同赵九的对话,与在眼前无异。
沈朝夕轻笑:“公主殿下就这么看着九殿下给你七弟戴绿帽子?”
赵晚宸翻了个白眼,“老七都见得这个绿帽子,我有什么见不得的。”
两人今天倒不是刻意来堵林慎微的,会撞到她和九皇子的约会,完全是个巧合。
沈朝夕从不否认一点,虽然林慎微是很没用,但她鼓捣出来的某些小东西,的确给同样可以称为现代人的她提供了不少便利。
比如说今天这火锅。
边关同样有类似的锅子,不过对于边关的军士来说,所谓的汤锅,就是将所有的材料,加水以后乱七八糟炖在一起,完全没有有间酒楼里火锅的精致巧妙。赵晚宸也是第一次吃到这样的东西,当即就忍不住感叹味道的美妙。
两人都没有带下人,也不喜欢吃饭的时候旁边有其他人服侍,上完菜以后,一开始是沈朝夕教赵晚宸怎么涮菜,后来就反过来,成了赵晚宸为沈朝夕服务,她倒是半点没有身为公主殿下的自觉,干活干的十分顺手。
将一筷子烫好的菜放到沈朝夕碗里,听着隔壁动静的赵晚宸忍不住抽了抽嘴角,吐槽道:“赵申最擅伪装,哪怕是我以前都在他身上吃过亏,完全就是匹吃人不吐骨头的狼,林慎微到底是怎么想的,竟然敢去招惹他。”
沈朝夕道:“谁知道呢……”
或许是有了赵七这根被人用烂了的老黄瓜,觉得再养一只小狼狗也不错。
只不过这只看似乖巧,对她露出柔软肚皮任由她抚摸的狼狗,随时都有咬断她脖子的可能。
林慎微同赵申的交往,半点也不遮掩,连沈朝夕偶然出来吃顿饭都能撞到,可想而知其他人得知这件事情有多容易。
至少在皇帝的眼里,林慎微已经坐实了朝三暮四的标签。
说实话,九皇子和林慎微的对话,其实挺没有营养的,不过沈朝夕还是听出了不少东西。
“到真是个蠢货,被人套了话都不知道。”
赵九年龄小,又生了一张娃娃脸,谁能想到他天真的问出许多问题的时候,其实是在套林慎微的话?
有些在现代人眼中或许习以为常的东西,对古人而言说不定就是一条新的思路。
九皇子越听越满足,一双狐狸眼弯的如同月牙,看向林慎微的眼神,写满了孺慕。
这是穿越前的林慎微想都不要想有的待遇。
前世她身为宅女,什么时候被这么可爱帅气的一个小正太用这样的眼神看过?
林慎微只觉得骨子都飘了起来。
吃火锅最耗时,待吃的差不多了,时间也不早了。
赵晚宸和沈朝夕就准备离开。
门一开,在包厢里还不算大的声浪,顿时扑面而来。
外面是漫天的大雪,里面是吃的热火朝天的人群。
赵晚宸突然心生感慨,“也不知道今冬的这场雪,会有多少人熬不过去。”
沈朝夕捏了捏她的手,“你已经做了你能做的。”
赵晚宸对她笑了一下,“是我们。”
有沈朝夕出手,为这场雪灾做准备的,就不再只是赵晚宸一人。
根据她的消息所知,父皇那边也做了不少过冬的准备。
两人对视一笑,在他们身后,另一间包厢的房门打开。
时候不早,再晚一些天就黑了,林慎微捏了捏九皇子带着婴儿肥的小脸蛋,穿上斗篷,朝外走去。
沈朝夕和赵晚宸,已经将要走到门口。
依旧男装的沈朝夕,翩翩公子哪怕落入凡间,仍旧是半点不染尘埃的模样。
若是平时,林慎微自然要鼓足勇气去结识一番,说不定就能认识一个超级大帅哥,但是今天,她望着那个背影,心脏突然毫无预兆地狂跳起来。
沈朝夕若有所感地回头,视线扫过注视着这个方向的林慎微。
少年的模样果然不负他背影的英姿,五官没有一处精致的恰到好处,俊美恍若不似凡人。
但林慎微被那双眼眸扫过时,却如同冒犯了神灵的罪人,浑身冷汗刷的一下就落了下来,两股战战,若非及时抓住了栏杆,几乎要从楼梯上滚下去。
这人是谁?
为什么会给她一种如此可怕的感觉?
一种莫名的预感自林慎微心中升了起来。
这是她的敌人。
如果不能打败他,她所拥有的一切,都将化为虚无。
她毫无缘由地相信着这一点。
夏日已过,秋老虎的威力却仍旧不俗,被烈日灼烤了一日的大地,热的烫脚,押送流犯的官兵一个二个垂头耷脑,被这太阳晒得发不出脾气。
“这他妈都是什么鬼天气…… ”
有人抱怨道。
队伍中间的流犯比起官兵,更加看不出几分精神,一个个面如死灰,眼神迷离,若非手脚都被麻绳绑在了一起,相互搀扶着走路,恐怕早有人半途就倒了下去,此时也不过是强撑着的行尸走肉罢了。
额头的汗水已经从大滴大滴的液珠,变成了细密的水点,林明珠走着走着,眼前越发的模糊不清。
迈腿已然成了机械性的动作,原本纤细白嫩的手腕早已被勒得通红,甚至于磨下几层皮来,她无意识地舔了舔嘴唇,然而唾液没有润湿唇瓣,反倒因为刮动死皮,渗出了血丝。
她张开嘴,发出的声音若有似无。
“信女愿永生永世信奉朝夕娘娘,求娘娘助信女报得家仇……”
言罢,她轰然倒地。
无人注意到,在她紧握的手心中,一枚精致细腻的玉佩,突然化作了齑粉,从她指缝中流出。
“小姐——”
林明珠的倒下,宛如一颗投入死水当中的石头,掀起了层层波澜。
最先反应过来的是站在她身边的春夏——林明珠曾经的大丫鬟。
她跪伏在地,试探着去触林明珠的鼻息,手指止不住的哆嗦。
旁边人或是木然的看着,或是别过头,目光不忍。
死在流放途中的人太多,林明珠不是第一个,也不是最后一个。
“小姐,小姐你醒醒,我们就快到了,小姐——”
“你们救救小姐,救救她啊——”
“小姐——”
一声接着一声。
春夏声嘶竭力的呼喊,好像杜鹃啼血的哀鸣。
然而她的小姐双目紧闭,已经听不到她的呼唤。
官兵的反应总是慢半拍,听到嘈杂的哭喊才不耐烦地走过来,“怎么了?”
见到躺在地上的人,眉头紧皱,司空见惯般唾了一口,“又死一个,晦气,李五,张四,过来把人拖下去找个地方扔了。”
“不不不——你们不能动我的小姐——”听到他们的话,春夏死死抱住林明珠的身体,死活不愿意分开,她面露哀求,“求求你们,行行好,给我一点时间,让我给小姐挖个坟——”
“小丫头倒是衷心,行,大家都走累了,那就停下来休息会儿吧。”叼着草根的官兵冷笑一声,不知道是在嘲讽还是赞扬,只是不等春夏露出喜色,他一脚就踹向了她的心口,直接将人踢得老远,随即呵令道:“人都死了还端着小姐派头呢,把人给我拖下去,有多远扔多远,最好扔在林子里,这个时候的豺狼虎豹,正缺吃的呢。”
“不——”
……
沈朝夕醒来时,浑身都疼得厉害。
她勉强睁开眼,正好对上一双黄澄澄的眼睛。
眼睛的主人仿佛没想到她竟然会醒来,受了惊,下意识地朝后退去,这才叫她看清了对方的身形。
雪白毛发,夹杂着黑色斑纹,额头隐约可见一个王字。
不是白虎又是什么。
似乎是感受到了威胁,白虎上半身微微降低,露出攻击的姿态,喉咙里也不断发出警告的低吼。
沈朝夕忙着接收这具身体的记忆,没时间逗猫玩,拧着眉呵斥了一句别闹后,便自顾自的闭上了眼睛。
竟是全然不将眼前庞然大物般的老虎放在眼里。
仿佛试图对她发动进攻的,不过是一只娇俏可爱的小猫咪,而她是那个暂时没有耐心的主人。
身为万兽之王,兽类的本能向白虎叫嚣着眼前人的危险,然而白虎通灵,冥冥中的感觉却又叫它在原地烦躁地转了两圈之后,留了下来。
它看着不远处衣衫褴褛,身形瘦弱,宛如一幅骨架子,却连闭着眼都能散发出庞大的令人窒息的威压的生物,甩了甩鞭子似的尾巴。
“吼——”
在虎啸声中,沈朝夕渐渐明了了自己被召唤过来的原因。
说到召唤,就不得不提一提沈朝夕的身份。
神道修士,以信仰为修炼手段的修士。
世间常能听到一种说法,先有信仰,再有神明。
说的是世间一切神仙的手段,皆是由信众奉与。
这话用来形容神道修士,再合适不过。
不同于一般的道修或者魔修,或通过修炼心境,或通过打磨筋骨,从而汲取灵气或者魔气,化为己用,神道修士的一切根本,依托于信众的信仰。
若信众繁茂,信仰昌盛,哪怕是初窥门径的神道修士,亦能够翻手为云覆手为雨,操天地于掌心之间。
——然而信仰何其难得!
天下神道修士不知凡几,生灵数目却是有限,无论如何瓜分仍旧难以满足所有人的需求。
更何况,神道修士依托信仰而生,却也依托信仰而死,若是无人信仰,失去供奉,神道修士的陨落,不过是早晚的问题。
偏偏神道对于大多数选修此道的修士来说,还不是一个可选项,而是强迫中奖。
沈朝夕就是这样一个“幸运儿”。
她本是一国将军,为保家卫国战死沙场,百姓感恩她的行径,得知她战死后,纷纷立长生牌,早晚各一炷香,硬生生将本应该去地府转生的沈朝夕,从鬼门关拉了回来。她只觉得自己混混沌沌睡了一觉,谁知道一觉醒来,就被迫坐上了神坛。
见鬼的神道修士。
因为是信仰起的跟脚,沈朝夕甚至不能够转修鬼道,百姓信奉她一日,她这个神道修士就得活下去一日,受一日的香火。
一开始的时候,沈朝夕很乐意为自己国家的百姓提供庇护,有她保佑的人民总是风调雨顺,战事上无往不利,奈何朝代更迭,时过境迁,她这个将军渐渐在人们脑海中淡去,越来越多的人取代了她的地位,成为了百姓们新的神明,新的精神寄托——她这个老将军,将要散去。
她本无所谓生死,否则也不会心甘情愿战死在沙场。
信仰凋零,沈朝夕亦无意挽留,她放任自己一日十二个时辰,昏迷的时间比醒来的时间更多,带着几分期许静待着消亡的那一刻。
谁知道浑浑噩噩之间,竟然感受到了来自信徒的召唤。
神道修士的信徒千万起数,能够召唤他们的,十不存一。
非的是有大信念的人不可。
话说回来,信念得大到什么程度才能让神道修士感召到呢?
不仅是奉献今生的生死,更是生生世世的追随。
林明珠正是在死前用满腔的绝望许下了这样的承诺,才将沈朝夕召唤来。
她或许未必有多么的相信这个由母亲戴在她脖子上的朝夕娘娘,只是生命燃烧到了最后一刻,不信也得信。
人总得为自己找个支撑的地方。
为何会有雕刻着自己模样的玉佩流落到此方世界的问题,暂且不在沈朝夕的思考范围之内。
她的眉头随着接收的记忆,拧的越发紧起来。
这具身体的主人叫做林明珠。
明珠二字,取自掌上明珠之意。
林明珠,顾名思义,林家的掌上明珠。
林家,是一个传奇的世家。
林家祖,历经三朝,均官拜宰相,得皇帝信重。
林父,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官至宰相一日,比其父还要小上那么一些。
更别提林家出色的子弟,各个都是芝兰玉树,文武兼备。
林明珠是林父生了三个儿子之后盼来的女儿,打一出生,便是要星星不给月亮,呵护如同掌中宝,心尖肉。
林父这份呵护并没有被辜负。
林明珠生的端庄明艳,性格更是落落大方,为人处世进退得宜,全京城找不出一个比她更优秀的贵女来,不是林父自夸,怕是皇室养大的公主,也未必有女儿的半分好。
更莫提她虽未女子,才智却不输于三位兄长,哪怕是林父,也时常感叹,可惜了我儿一身文韬武略,却身为女儿身,不能卖与帝王家。
这是一份标准的人生赢家剧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