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7 部分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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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谁说吃不了!你自己不吃,人家也要吃嘛!你明知道爱丽丝有多贪吃!”

    爱丽丝当即指着他骂道:“臭小子,你自己贪吃还要赖别人。”

    李香草见状忙止住众人,转头对叶红霜笑道:“是我自己要吃。阿霜,你实在太客气了。”

    六人落坐许久,还不见上菜,李小哲便自告奋勇去厨房催菜。不一会从厨房传来一阵喝骂声,显然一个少男偷吃被擒的青春残酷故事正在上演。爱丽闻声笑嘻嘻对陆寻道:

    “真是物以类聚,人以群分,不愧是你的好友。”

    “吊,我跟这个人也不是很熟,拉他来是想介绍给你。”

    过了一会李小哲跑回来风风火火,手指和嘴角都油油腻腻。王老头跟在他身后端菜上来,边走边道:“这位小哥也太邋遢了,用刚挠完痒的手抓菜吃!”

    爱丽丝闻言登时欲呕,叫道:“是哪盘菜?!马上倒掉!”

    “不用了,已经被他吃光了。我叫他留一点,结果他连盘子都咬碎吃下去!”

    叶红霜趁王老头走到他面前上菜,笑着问道:“王老板,你最近可曾听说过一本剑谱在本地出现?”

    王老头摇摇头,茫然的看着眼前这个一脸微笑,显然是看武侠小说走火入魔的年轻人。

    “阿霜,有一件事我不明白。”李香草突然开口道。

    “请讲。”

    “你不是练剑之人,为何对剑魔的剑法也有如此兴趣?”

    “好奇之心,人皆有之嘛。”叶红霜淡淡一笑,“当年剑魔凭着这套六合剑纵横长江以南,练武之人谁不想一睹风采。更何况——”他顿了一顿,“还有传说中那一招‘穿云拿月’。”

    这四个字一出,除了李香草余人皆是一幅茫然表情。陆寻和李小哲更在心里道:名字真他妈土。

    “这一招威名之盛,数十年来除了剑圣那一式奇招,确是再无有出其右者。当年有无数高手败在这六合剑的最后一剑之下。师父也说过,这一招之奇巧狠辣,实是已入魔道。”李香草沉吟道。

    “哇,你师父把这种手下败招夸得这么厉害,是不是自抬身价啊。”陆寻一边夹菜一边插嘴道。

    “当年两人交手,剑魔还未出此招已被我师父断剑。他是太过骄傲轻敌,否则此招一出,鹿死谁手犹未可知。”李香草淡淡一笑。

    “这个什么剑魔也忒无聊了,有绝招还要留到最后用,拍电影啊?”爱丽丝笑着道。

    “非也,这种杀招若是一击不中,必难全身而退,当然不能妄用。”叶红霜摇头道。

    “你的七星快剑有没有招式能克制它?”

    “没有,也不需要有。”李香草摇头微笑道,“七星快剑胜在一个快字,就算是夺造化之功的绝世妙招,也往往抵不过这一个字。”

    “吊,还不是输给了剑圣。”陆寻一边拿牙签剔牙齿一边说。

    “是输给了剑圣。”李香草淡淡道,“那是因为他的剑更快。”

    众人谈话之间,一个中等身材,五十多岁的中年人已经走了下来。此人一脸油滑的笑容,看起来不像本地人。

    “哇,一张桌子坐这么多靓仔靓女,唱大戏啊?”一开口便满嘴粤腔,语调极为夸张。

    陆寻朝他傻笑着点了点头,显然默认了自己是靓仔这件事。其他人则看了这个油嘴滑舌的老油子一眼,毫无反应。

    那个中年人在旁边一张桌子坐下,转过头继续向众人攀谈:“你们是哪里人?是来旅游的么?”

    “我们省城来的,”陆寻道,“是来旅游。”

    “看你们的样子,想必都还在读书吧?”中年人又笑着道,显然十分健谈。

    “这位姑娘是画家,我们确实都是学生。不知这位先生如何称呼?听你说话不像是本地人。”叶红霜接过话说。

    “小弟李月河,混保险业,从香港来贵省找口饭吃。”中年人笑嘻嘻的说。

    众人闻言都转头看了他一眼。爱丽丝小声念道:李月河。似是无法相信一个俗里俗气的中年港男竟有一个如此不俗的名字。

    “混保险业……你是卖保险,买保险,还是帮人骗保险?”李小哲问道。

    “我是卖保险。靓仔,有没有兴趣买保险?”李月河看着他笑道。

    “完全没有。恕本靓仔直言,本靓仔一向认为保险之物十分荒谬——人死不能复生,我要是有三长两短,你赔钱给我又有何用?”李小哲慢慢悠的道。

    “年青人看问题真是肤浅。你有没有听毛主席说过,死有泰山鸿毛之分?”

    “略有耳闻。”

    “那你知不知道怎么分?”

    “这倒没有研究过。”

    “告诉你,买过保险死了,重于泰山!没买保险就死,轻于鸿毛!”

    这掷地有声的一席话一出口,楼梯上立刻传来了一阵掌声。众人转头去看,只见一个胖子正慢慢的走下来。

    在陆寻见过的胖子中,眼前这位绝对是最令他难以忘记的一个——无他,惟“猥琐”二字:此人脸上架着一副硕大的黑框眼镜,脚踩人字拖鞋,身穿烂了几个洞的背心,裤档上插着一把扇子,手里还握着一本《觉后禅》。

    “月河兄金玉良言,真是令人醍醐灌顶,茅塞顿开!”胖子在楼梯上朝李月河一拱手道。

    李月河脸露喜色,连忙说:“不敢,莫兄可有买保险?”

    “没买。”

    “那何不就此帮衬小弟一份?”

    “不必了,你看我这个体形,就知道轻于鸿毛乃我梦寐以求,买了你的保险岂不自毁前程?”这位姓莫的胖子笑嘻嘻道。

    李月河这才知此人是消遣他,淡淡一笑:“莫兄又何必谦虚?尊体如此有趣,只要碰上饥荒,前程一定无可限量。”

    最后下来的两个房客是外国人,他们没有理会众人,坐到角落的一张桌上自顾自点菜吃了。两人用英语高声谈笑,形骸可谓放浪之至。他们还不时转头打量爱丽丝,脸上满是不怀好意的笑容。

    李香草皱了皱眉头,向王老头问起这二人。王老头告诉他,此二人一个叫阿汤,一个叫瑞秋,都是美国人,在此地住了有一段日子。整日价游山玩水,也没见干过什么正经事。

    那个姓莫的胖子正坐在李香草旁边的桌子上,跟王老头点过菜后,便转身对众人笑嘻嘻道:“各位帅哥美女好,小弟莫未央,不知各位打哪来?”

    “省城。”李香草淡淡道。

    “来这可是为了旅游?”

    “不来这旅游,难道来这叫鸡?”陆寻笑嘻嘻道,爱丽丝瞪了他一眼。

    “来这叫鸡又有何不可?”莫未央朗声道,取出裤档上的扇子一展,上面书着龙飞凤舞的四个大字:“半夜叫鸡”,笔锋苍劲有力,观者无不暗暗喝彩。

    “天下之大,无处不可叫鸡。只可惜贵省皆是庸脂俗粉,此地尤为吓人。除了便宜,一无是处。”莫未央叹道。

    “这位先生如此明目张胆的袒露自己□无耻的世界观,看来也是性情中人。”四眼明突然慢吞吞的说,这是他今晚第一次开口,适才旁人几乎都已忘了他的存在。

    “哪里,小弟区区一个知识分子,只觉人生但求适意。若能十年一觉扬州梦,留取青楼薄幸名,此生愿足矣。”莫未央笑道。

    叶红霜和李香草见此人外表虽猥琐,谈吐却不失风雅,不禁相顾点头微笑。李月河等人更是大声叫起好来。

    其间旁边两位洋人的高声谈笑不断传来,极为可厌。许是因为闲极无聊,许是为了斗气,莫未央突然把扇子往手上一拍,道:“大家既来流光,自不可负其‘小江南’之雅。苏东坡《望江南》有云:诗酒趁年华。看各位小哥也是读过书的人,不如咱们来吟诗如何?”

    “这个……酒席之间,也不知何种诗为佳。”叶红霜沉吟道。

    “滛诗。”莫未央笑嘻嘻道。

    爱丽丝差点没将嘴里的饭喷在对面的叶红霜脸上:有她在侧,这胖子竟敢公然提议吟滛诗!

    她正欲发作,突然发现四眼明已经点头答应,叶红霜含笑不语,李香草则在喝茶,似对这一切不闻不问。

    这时莫未央已涎着脸坐到了李香草身旁的凳子上,李月河也凑热闹坐了进来。眼见众人坐定,莫未央道:“现在咱们已经坐成了一个圈,由小弟起头,往左轮下去。轮到者念滛诗一首,念不出就罚酒一杯,大家觉得怎么样?”

    “难得未央兄如此风雅,就这么办。”四眼明慢慢道,其他人也点头附和。

    爱丽丝越看越怒,待看向李香草和叶红霜,两人还是刚才那幅不置可否的样子。她银牙一咬,突然发狠一脚向叶红霜的脚踢去。只听咚一声,竟像踢到一块铁板,把她痛得哇的一声叫出来。

    “怎么了?干嘛踢我?”叶红霜诧异道。

    “我……”爱丽丝忍着痛,一时想不出什么正当的理由,干脆一指陆寻,“其实我是想踢他。”

    “踢我干嘛!”陆寻跳起来叫道。

    “因为……因为你那个……太帅了。”

    “原来是这样。”陆寻转怒为喜,坐下得意洋洋道,“怪不得最近出门无缘无故被打了三回。拳打脚踢的,嘿,还真看得起咱这张脸。”

    倒好了酒,滛诗会正式开始。

    “小弟先来现丑了,”莫未央清了清嗓子,开始摇头晃脑的吟道:“青山隐隐水迢迢,秋尽江南草未凋。二十四桥明月夜,玉人何处教吹箫?”

    一首《寄扬州韩绰判官》吟罢,众皆喝彩。李月河笑道:“好一个‘玉人何处教吹箫’!这个调调还敢在桥上干,看来唐朝人挺大胆的呢。”

    第二个轮到四眼明,他略一沉吟,道:“未央兄以杜牧之的诗起头,小弟且将另一首杜作续貂罢。”他顿了一顿,吟道:“烟笼寒水月笼沙,夜泊秦淮近酒家。商女不知亡国恨,隔江犹唱□花。”

    他一吟罢,莫未央笑道:“此诗将亡国恨与□花这种高难度动作连系在一起,真可谓天马行空,妙笔生花。”

    众人皆点头称是,击节而赞。

    接下去是陆寻,他嚼了一口啤酒鱼,想了想,随即念出一首课本上学的杜诗:“好雨知时节,当春乃发生。随风潜入夜,润物细无声。野径云俱黑,江船火独明。晓看红湿处,花重锦官城。”

    他一念罢,众人面面相觑,无人作声。莫未央沉吟道:“这明明是一首咏雨的诗,似乎与‘滛’字无甚关系。”

    “谁说的?”陆寻笑道,“咏雨只是凡夫俗子的看法。我上课刚学到这首诗时就发现,其实此诗写的是一个滛贼趁一少女春情大发之机,夜潜深闺,与少女……嘿嘿。一句‘野径云俱黑’,形容少女之体态,“江船火独明”则写滛贼之凶器。‘晓看红湿处’者,则点明少女是第一次。”旁边众人闻言无不大声叫好。莫未央点头叹道:“滛者见滛,古人诚不欺我。没想到这位小兄弟小小年纪,竟有如此高深的文学造诣,真可谓滛贱不在年高啊。”

    陆寻的下一个是叶红霜,众人都看着他,猜想这个外表斯文的年轻人会念出什么惊天动地,滛人所不能滛的滛诗来。

    只见叶红霜淡淡一笑,悠然念道:“十八新娘八十郎,苍苍白发对红妆。鸳鸯被里成双夜,一树梨花压海棠。”

    莫未央一拍案,叹道:“妙哉!不是苏子这样的如掾巨笔,也写不出这般老夫少妻的千古绝唱。特别是其中一个‘压’字,真是用得气壮山河,可歌可泣!”

    爱丽丝看着叶红霜,不满的撅起嘴。她虽不明白叶红霜念的诗的意思,但看众人的反应,显然也绝非良善。

    她自知不能和这些人动武,便转而采取怀柔战术,悄悄写了张纸条递给叶红霜:

    “你为什么要陪他们疯?”

    叶红霜接过一看,脸露微笑,也在那张纸条上写了几个字,递还给爱丽丝。

    爱丽丝接过一看,上面写着:

    “浮生长恨欢娱少,肯爱千金轻一笑。为君持酒劝斜阳,且向花间留晚照。”

    “还写滛诗!”她勃然大怒。

    叶红霜的下家是李小哲。这个对诗词毫无研究的小孩嗫嚅半天一个字都说不出,最后迸出一句“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企图用一个“床”字牵强附会蒙混过关。无奈被众人识破,指责他歪曲前人诗词,有辱斯文。最后逼得他哭着承认了错误,并立下回去后一定好好学习《唐诗三百首》的誓言。

    为表达自己浪子回头的决心,李小哲拿起桌上一大碗酒张口就喝。

    “你才十五岁就学人家喝这么大一碗酒?”爱丽丝见状斥道。

    “是啊,年轻力壮的应该喝两碗嘛!”莫未央说着又给李小哲倒酒,倒到一半看见爱丽丝满脸杀气,一仰头自己喝了。

    “下一个是谁?下一个……”陆寻说到一半张着嘴没说下去,因为他看见,李小哲身旁的下一个正是黑着脸盯着自己的爱丽丝。

    “咳咳,看来是到我了……”坐在爱丽丝下家的李月河咳嗽了几声道。

    “到我!”爱丽丝突然跳起来一拍桌子,“我也要念!”

    众人闻言都吓了一跳,陆寻瞪大眼睛道:“你?”

    “就是我!怎么样!”爱丽丝大声道,“你们念得,我为什么念不得?!”

    莫未央笑嘻嘻道:“偏我们念得,你却念不得。”

    爱丽丝哼了一声:“你们是耍流氓,我是正经念诗!”

    “说到诗你更不能和我们比了,”陆寻得意洋洋道,“陆游是我的本家,我有个亲戚还叫作李大白。”

    “我也曾在男厕题过大量诗作,”莫未央笑着道,“还被清洁工人抓住过两次。”

    面对这两人如此辉煌的履历,爱丽丝竟毫无惧色,冷冷一笑道:“那算什么!我小学时得过班级诗朗诵比赛安慰奖!”

    此言一出,饭厅内登时鸦雀无声。莫未央像泄光了气的皮球,低声道:

    “小弟有眼不识泰山,还请姑娘让我们一睹风采。”

    爱丽丝哼了一声:“让我先想一想。”她一时冲动站起来,原本只打算闹场,根本没认真想过要念。而且她真正学过的古诗也就中学课本上的几首,一时半会哪挑得出一首切题的?正沉吟间,忽然瞥见叶红霜正笑吟吟的看着她。

    “爱丽丝,你女孩子家,不必勉强。”叶红霜笑道。

    “叶红霜你……”她正要回嘴,忽然灵光一闪,想起一首诗来,当即笑道,“什么勉强,如果我念得出怎么办?”

    “你若念得出,我便一口折了这坛酒。”叶红霜说着从桌底拿出一个写着“女儿红”的小坛。这酒其实是本地自酿的土酒,只是流光既担“小江南”之名,则无一物不与江南风物牵强附会。故此酒虽有“女儿红”之名,味道却与黄酒大相径庭,倒有点近于与白酒一路。除非是为了练醉拳,否则绝无人会干出一口折一坛这般丧心病狂之事。

    “那你醉死了别怪我,”爱丽丝得意的一笑,“给我听好了:远上寒山石径斜,白云深处有人家。停车坐爱枫林晚,霜叶红于二月花。”

    众人实未想到这个洋妞也能吟上一首,登时掌声雷动。叶红霜听到“霜叶红”这三字心念一动,不禁莞尔。

    “此诗滛名远扬,众口相传,如今连洋人都会念,实在是真金不怕火炼,肥肠不怕油煎。”莫未央抚掌叹到。

    “女子无才便是德,爱小姐真是缺德。”

    在众人的哄闹声中,叶红霜微微一笑,单手将那坛酒一提,一仰头就往嘴里直灌下去。他抓酒坛的手毫不颤抖,酒便如清泉般汩汩流下,竟没有一滴溅出来。众人见他这般豪饮,都吓了一跳。连王老板,瑞秋和阿汤都在一旁看得膛目结舌。

    没过多久,那一小坛酒即被喝得干干净净。众人看看那个兀自在地上打转的空酒坛,又看看脸不红气不喘直如没事儿人一样的叶红霜,心里均冒出一个念头:幸好不是我买单!

    “你……你就不怕醉?”爱丽丝瞪大眼睛看着叶红霜。

    “醉乡路稳宜频至,他处不堪行。”叶红霜淡淡一笑。

    李月河接着念了一首杜工部的《客至》,一句“□不曾缘客扫,蓬门今始为君开”,将气氛推至□。

    至此,几乎所有人都念过了,除了一个——李香草。

    此人从一开始就自斟自饮,一下子看天花板,一下子低头,一下子又偷看爱丽丝,状甚孤傲,似乎全不将眼前的滛诗会放在心上。

    “李公子,到你了。”陆寻对兀自在倒酒的李香草说,“当然,你肯为大家作东,若是念不出来大家也不会为难你。呵呵,滛诗这东西,还是要肚里有点墨水的……”语气十分嚣张,刚说完就被爱丽丝踢了一脚。

    李香草微微一笑,将杯中的酒一饮而尽。盯着酒杯看了半晌,突然轻声吟道:“曾经沧海难为水,除却巫山不是云。取次花丛懒回顾,半缘修道半缘君。”他吟罢最后一句,转头看了爱丽丝一眼。

    “好下流哦!”李小哲捂着眼睛叫道。

    “虽是交流滛诗,但如此□下流之作,未免……”莫未央皱眉道。

    “我听说上次有人当众念了这首诗,结果被警察带走,据说还处了宫刑!”陆寻惊恐的道。

    众人众口一词谴责李香草的无耻下流之余,一致将此诗评为古今滛诗之霸主。

    在众人的喧哗里,爱丽丝只是定定的看着李香草。

    她并不完全明白那首诗的意思,只知道说的是爱。短暂而无果的爱。在此岸被忘记,到了彼岸才想起。

    但忘记了一生的涉水而过,记住了一刹那的动情。关于爱,大约也没有别的形式能够如此华丽。

    忽然间,她不敢再看他。她害怕彼此越来越灼热的目光,真会把这一刻以同样的方式烙印在她的生命里。

    114

    众人诗兴已尽,又已吃饱喝足,便各自剔着牙齿散席。陆寻,李小哲和叶红霜打算去逛夜市,爱丽丝也被陆寻强拉入伙。她想叫李香草一起去,却发现他和四眼明,莫未央,李月河都已不见了踪影。

    夜色已经降临,整条流光街上都挂满了古色古香的花灯。灯下是熙熙攘攘的五大洲男女,在浮世里美酒笙歌,流光飞舞。

    爱丽丝换了一身白色旗袍,玲珑身段衬着四周那些用肥躯大战旗袍的白人妇女,显得份外的妩媚动人。她还买了一把写着“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逢君未嫁时”的绸扇,扇上画着一个清秀的少女,正流着眼泪把一头肥猪还给自己的恋人。

    陆寻以两块钱的价格买了一把据说是唐伯虎用过的扇子,上面写着六如居士的一句诗:“头插花枝手把杯,听罢歌童看舞女。”旁边还歪歪扭扭的印着“江南第一风流才子”的印章。他得意的拿着扇子看了又看,扇了又扇,后来拿回班上炫耀时被指傻逼,皆因在市里用同样价钱可以买到印有赵薇头像的蒲扇。

    叶红霜走在最后面,酒涌上来,两颊的红晕恍如这江南旖旎的夜色。他看着爱丽丝窈窕的背影,想起刚才她与李香草柔情暗涌的眼神,心里不禁泛起了和这夜色一样温柔的痛。

    街边的花灯上都贴有灯谜,中英文皆有,吸引了智力高低不等的大批游人驻足。

    “四弄未了。”陆寻走到一盏花灯前,看着灯谜念道,“打一古曲。”

    “什么叫四弄?”李小哲含着手指问道。

    “就是被人搞了四次。”陆寻肯定的说。

    “这么惨烈?一定是那首《血染的风采》。”

    “这是古曲么?”旁边的爱丽丝笑道。

    “当然是了,上个月的流行歌都算是老歌了!”陆寻说着翻过那张灯谜来的背面看,上面写着:“《广陵散》。”

    陆寻当即破口大骂出谜者胡编乱造,狗屁不通。

    叶红霜在一旁摇头苦笑,他知道嵇康在弹奏《广陵散》绝唱前作过四支名曲,合称“四弄”。眼见这些灯谜写得如此古趣,他也走到一张灯谜前赏玩,只见上面歪歪扭扭的写着三个字:“古今无解”,打金词里的一句。

    “确实有胡编乱造的嫌疑。”爱丽丝不知何时已走到他身边,正皱着眉头看那张灯谜。

    叶红霜脸沉思了一会,低声道:“胡编乱造倒未必,只是有些做作罢了。就算不看谜面,金词里出名的还不是元好问那一句。”他说着把灯谜翻过来,上面写着:“问世间情是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流光街的尽头是一条江边的长廊,各类小吃酒水摊点摆成长龙,坐满了吃喝谈笑的各式人等。

    四人一时找不到位子,见到有两人起身埋单,便走过去。谁知那两人并不让位,只是站在原地为抢着付2块钱的啤酒钱争执不下。

    “哥,这钱该我付!”只见其中一个一巴掌把另一个刚伸出去接单的手拍开。

    “操,哥是什么人,能让兄弟你破费么?”被拍开的手死死抓住那只正要给钱的手不放。

    两人越争越激动,终于大打出手,一直打到鼻青脸肿,血流成河也没决定由谁付这2块钱。周围洋人见状纷纷鼓掌,大赞中国人大方仗义。后来两人被送到医院都坚决不肯承担对方医药费。

    两人被抬走后,爱丽丝看着满地狼籍景像,不愿再坐这里。这时前边不远的一张桌子空了出来,四人便走过去坐下,各自点了些刨冰之类的小吃。

    爱丽丝靠在座位上,一句话也不说,只是定定的看着江水和对岸的连山。

    那些巍峨的群山此时只见得到依稀的黑影,就像一群从远古流放至今的魔怪,因无法涉水而过,只好痛苦的遥望着江这岸的人间繁华。

    “你怎么不去找你的同类?”陆寻一边大口吃冰花一边对李小哲笑道,“听说那些山上也住有野人的。”

    “那他们进化得还蛮快的嘛,会学人类吃冰花了。” 李小哲看着陆寻淡淡道。

    爱丽丝看着这两个少年斗嘴,毫无笑意。她转头对叶红霜说:“明天有什么安排?”

    “明天?当然是上月牙山上看他们点长生烛。”叶红霜指着对面群山中的一座道。

    “你说那根蜡烛灭了,真会那么可怕?”爱丽丝道,“那老头说得我混身起鸡皮疙瘩。”

    “你不是不信么?还说什么人死如灯灭。”李小哲笑道。

    “我……”爱丽丝一时答不上来。

    “快看!那些灯是什么?会不会是那些死人!”陆寻突然指着河对岸大叫道。

    爱丽丝转头去看,河对岸果然有星星点点,不停移动的亮光——显然是荧火虫。

    她知道陆寻是想吓她,但却隐隐约约的觉得:这些在月牙山边游荡的生灵,也许真的是那些亡者的精魂变成的。

    “被吓到了?那是萤火虫。”陆寻笑嘻嘻的说。

    爱丽丝没有说话,过了一会她突然道:

    “你们说,如果人死了会变成什么?”

    “死人。”陆寻剔着牙齿道。

    “为什么不是萤火虫?”

    “这个……虽然造型上很出位,但命太短,才活得一年。还不如变成乌龟。”陆寻沉吟道。

    115

    饭厅里,莫未央和李月河正枯坐在麻将桌前长吁短叹。他们原本和李香草,四眼明砌了一桌,尔后四眼明头痛不玩,由王老头顶替。刚才王老头输光了跑路,李香草也以要睡觉为由离席,留下两位独守空桌。

    两人正愁眉苦脸之际,叶红霜等人恰好回来。莫未央大喜,忙招呼他们过来修长城。叶红霜和爱丽丝没有理会,径直回了各自房间。陆寻和李小哲则兴致勃勃,毅然加入。没打几圈两人各放了好几次炮,把身上所有的零花钱都输了出去。陆寻激愤之下指责两个老流氓用赌博带坏青少年,莫未央微微一笑,将那把“半夜叫鸡”的扇子一展,淡淡道:“小赌可以养妻活儿,大赌可以救国救民。”说罢装模作样仰天大笑几声,施施然走回房间看黄碟。

    陆寻呆呆的望着那个肥仔的背影,那句掷地有声的话语深深的震撼了他的心灵,仿佛令他的灵魂接受了一次洗礼。

    后来证明,此话抄自王晶。

    叶红霜的脑海里一直回想着晚饭时爱丽丝和李香草对视的眼神,在房间里坐立不安,干什么都没心情。

    躺在床上也睡不着,他只有打开电视看。电视上正报导洪水的消息,他看了一会,不由暗自惭愧:这么多同胞正在水深火热中挣扎,自己却在这个温柔乡里为了失恋难受,未免儿女情长,英雄气短。

    过了一会他又觉得,无情未必真豪杰。若是见过一场海啸,没见过她的微笑,亦是英雄无用。

    在这样复杂矛盾的思绪中,他终于沉沉睡去。

    116

    清晨。

    爱丽丝走下饭厅,见到李香草正独自一人在吃早饭。

    “早上好。”李香草抬头见到她,笑着道。

    “昨晚你去哪了?”爱丽丝道。

    “阿明心血来潮,拉着我去和莫未央他们打麻将,结果打到一半自己又不打,好没意思。坐下一起吃吧。”李香草指着一桌的凤爪,虾饺,肠粉道。

    “这种早餐我吃不惯,我要吃油条送豆浆。”爱丽丝一边坐下一边道。

    “怎么你们都这么挑食?刚才阿霜也是这样,硬是要自己上街去买豆浆油条吃。你如果真要吃,我去给你买。”

    “哇,这么孝顺?受不起啊。”

    “受得起,尊师重道是我们中国人的传统嘛。”李香草笑嘻嘻的道,“此地的米粉闻名南方,号称天下第一正宗。刚才我已吩咐王老板去买了。那个应该合你胃口。”

    “你年轻力壮的好意思叫一个老人帮你去买?”爱丽丝嗔道。

    “这你就有所不知,此地粉肆几十家。味道良莠不齐,不是识途老马根本买不到好粉。再说他又单身又肥,不运动一下哪会有前途?”

    两人说话间,那两个洋人瑞秋和阿汤也从楼上走了下来。见到饭厅只有爱丽丝和李香草,二人脸上登时露出一幅轻佻的表情。

    高个子的瑞秋径直走到爱丽丝身边,流里流气的道:“美女,昨晚人太多,我没找你,你不怪我吧?”

    “我不认识你,走开。”爱丽丝看也没看他一眼。

    “不认识这没关系,只要你愿意,我随便让你认识。”瑞秋嬉皮笑脸道。

    爱丽丝还没反应,李香草已经冷冷道:“滚开。”——他虽不通英文,但看瑞秋那副滛样也猜到了他说的是什么。

    “这个小子说什么?”瑞秋听不懂中文,转头问爱丽丝。

    “他请你离开。”爱丽丝道。

    “没问题,如果你和我一起走。”瑞秋把手放在她的肩上,把脸凑近她小声道。

    “把你的手拿开!”爱丽丝厉声道。

    李香草刷的站了起来,走到瑞秋跟前,盯着他一个字一个字道:“给我滚。”

    这一刻,翻译已毫无必要——狠话是没有国界的。瑞秋看了李香草一眼,冷冷道:“fuck you”。

    李香草的右拳猛的打了出去!

    虽然他不想出手太重让后果难以收拾,但瑞秋这副嘴脸着实让他火大,故这一拳上也有八成力道。

    爱丽丝本不欲他们为她打架,但看瑞秋这副惫赖样,似乎扫帚不到,灰尘不会自己跑掉。眼见李香草的拳头如闪电般打向瑞秋的脸,爱丽丝不用看下去也知道,这一切必将以自己这个牛高马大的老乡鼻血长流,捂起脸哭着跑开告终。

    但她万万没有想到,瑞秋竟然稳稳的接住了李香草那一拳!

    李香草也大吃一惊,还没等他回过神来,瑞秋竟已一拳反打向他的小腹!总算李香草也是身经百战,急忙抽回被瑞秋抓住的右手,往下一斩把那一拳格开。顺势后退一个身位,一脚猛向瑞秋胸口踢去!

    瑞秋没料到这外表文弱的小白脸竟然能踢出如此疾劲的一脚,身子急向后避,用双手在胸前挡了这一脚——饶他是久经锻炼,受了李香草这力道万钧的一脚手上还是吃痛不浅。

    李香草站定身形,眼见瑞秋已稳稳站到五步开外,不由暗自吃了一惊:这洋人挡了他一记重脚还能站得如此稳当,显然不是等闲之辈。

    “原来是个会功夫的小白脸。”瑞秋冷笑道。

    李香草听懂了他的话中功夫二字,淡淡一笑:“会两下三脚猫的空手道就敢来撒野,今天让你见识一下天下拳脚的正宗!”

    他从瑞秋刚才的出手已看出此人练的是空手道。

    爱丽丝走到李香草身边轻声道:“没事吧?”话语虽轻,但关切之情溢于言表。

    “凭他还伤不了我。”李香草轻哼了一声。

    “可他们有两个……”爱丽丝说话间才发现阿汤已经不见了,不禁有些小小讶异。

    “去我的房间拿我的剑来。”李香草眼盯着瑞秋,嘴上低声道。

    “这……”爱丽丝张大嘴巴,由吃早餐突然演变成持械斗殴,她一时不知该如何应对。

    “放心,我有分寸,只是教训他一下。”李香草低声说。

    “好。”爱丽丝点点头,转身离去。

    117

    空手道原名唐手,是以曾是中国属国的琉球列岛上的古拳法为基础,经由日本武师东城纳宏,宫城长顺等改进繁衍而来的东洋武技。据说当年东城纳宏等曾在中国拜师学艺,所学的就是南方十分风行的白鹤拳。

    李小龙初到美国之时,正值空手道风靡全球。他因连败空手道高手而在美国武术界崭露头角——可以说,中国武术正是踩着空手道的尸首走上了世界之巅。

    李香草对空手道并不陌生:虹是空手道黑带二段,她向光西学员授课时他常常在场。虽然两人没有讲过手,但李香草认定空手道拘于“型”之束缚,失于呆滞,其精髓的组手难且不实用,在实战方面无法与中国武术这样的大家抗衡。

    但经过刚才一番交手,他不得不对空手道重新估量:就算其本身或有局限,但若配上洋人这般优越的身体素质,其威力亦不可小觑。

    “现在女人走开了,来像个男人一样打一场!”瑞秋看到爱丽丝上楼,大叫着朝李香草作了个挑衅的手势。

    李香草哼了一声,二话不说猛的冲到瑞秋跟前,一脚直向他面门踢去。

    ——起高脚本是与空手道对敌的大忌,皆因空手道高手防腿有道,踢得太高随时有被其用手捞住的危险。但李香草这一脚凌厉非常,瑞秋根本不敢用手去捞,只有闪在一旁避过。李香草见机将脚一收,突然变招,一记戳腿直取他腰间!瑞秋躲闪不及,立时重重的挨了这一脚。他虽吃痛,但身子却未倒。只见他大吼一声,仗着身高臂长一把抓住了李香草衣领,将他整个人扯起来。桩功本非李香草所长,被瑞秋扯住狠狠这么一甩,整个人立刻飞了出去,重重的撞在旁边的桌子上!

    李香草摇摇晃晃的爬起来,身形还未站稳,瑞秋已努吼着追上来,碗口大的拳头有如狂风暴雨般向他肩膀打去。李香草反应极快,双手齐出,作缠手将瑞秋的拳头封住。但空手道手上变招之快大出他意料——瑞秋刹那间化拳为手刀,猛的劈向他胸口。李香草猝不及防,重重挨了一下,一踉跄连退好几步。

    瑞秋趁势再逼上来